本报讯(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/廖智勇通讯员/蒋道国)5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潘庆做客市长热线服务中心,2小时内接听了13位市民来电。工伤认定及赔付、档案迁移等问题是市民咨询热点。 办理工伤手续须连续缴满6个月社保 张先生年在株洲选矿药剂厂工作期间受伤,被评定为一级伤残,工厂破产后,其社保挂靠到攸县民居选矿有限公司,伤残赔付和医疗保障因此缩水。彭先生投诉,在天元区某工地务工时发生工伤事故,用工单位不愿帮他申报工伤,希望人社部门提供帮助。 杨先生是一家小型企业负责人,一名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鉴定为十级伤残,公司向市人社局提交资料为其申请工伤。员工因丧失工作能力3个月后提出离职,单位停缴了她的社保。去年12月份,公司帮该员工补交工伤材料时才得知出险后需连续缴满6个月社保才能赔付。 “办理工伤手续时,也没有人告知我这条规定。”杨先生认为人社部门没有尽到提醒义务。 潘庆认真倾听市民诉求,一一回复来电市民问题。挂断电话后,他立即交办相关业务科室和属地民政部门,要求尽快安排专人对接来电市民、向用工单位了解情况。潘庆表示,工伤赔付是伤残劳动者的“救命钱”,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保障,作为劳动者的“娘家人”,人社部门一定要及时关切因工致伤致残的劳动者,详细调查工伤原因,做到应赔尽赔。 单位改制丢失档案,影响职工工龄认定 档案迁移问题也是市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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